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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重較重並不代表不能運動,但起點應依關節負擔、心肺能力、疼痛與既有疾病調整。目標是建立可恢復的活動量,不是第一週就完成高強度課表。

若平地走路就胸悶、暈眩、異常喘,或有未控制的心血管、代謝與關節疾病,應先接受醫療評估。沒有警訊者也可從短時間、低衝擊活動開始。
活動時仍能說完整短句,通常可作為中低強度起點。不要只追心率數字;藥物、氣溫與體能都會影響心率反應。
每次五至十分鐘的平地走路、室內腳踏車或水中活動,每週累積三至五天。先讓關節和生活作息適應,不急著增加速度。

每週只增加一項:次數、時間或強度。加入坐站、推牆、彈力帶拉與提踵等動作,從一至兩組開始並保留恢復日。
若隔天沒有明顯疼痛加劇,可延長單次時間或加入緩坡;若疲勞與疼痛累積,先維持或減量。進步不等於每週都必須加碼。
輕微肌肉痠痛通常會逐日改善;尖銳關節痛、步態改變、胸痛、暈厥、呼吸困難或單側腫熱痛,應停止活動並依嚴重程度就醫。